【Peiyi Chen】評論
☆ 高級中學法(民國 99 年 06 月 09 日)第 11 條 Ø高級中學為特殊需要及改進教育素質,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得辦理各種教育實驗;其教育實驗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今年必上】評論
廢止日期民國 105 年 05 月 11 日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5 依據「高級中學法」第11 條的規定,高級中學為特殊需要及改進教育素質,得辦理各種教育實驗,其教育實驗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A)行政院(B)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C)各縣市議會(D)立法院修改成為35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12 條的規定,高級中等學校為促進教育多元發展、改進教育素質,得辦理各種教育實驗,其教育實驗辦法,由下列何者定之?(A)行政院(B)教育部 (C)各縣市議會(D)立法院
【皮諾丘】評論
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6 日第 12 條為促進教育多元發展、改進教育素質,各該主管機關得指定或核准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全部或部分班級之實驗教育;其實驗期程、實驗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學校全部或部分班級辦理實驗教育者,其課程得不受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課程綱要規定之限制;全部班級辦理實驗教育者,其設校條件,得不受第四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