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現行工會法之規定,下列何類人員,不得組織工會?
(A)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
(B)各級公立學校教師
(C)醫院之受僱者
(D)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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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工會法 第 4 條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A)現役軍人與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軍火工業之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B)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D)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公務人員之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用戶】lain13413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工會法 第4條現役軍人、國防部所屬及依法監督之軍火工業員工,不得組織工會。--A教師得依工會法組織及加入工會。依勞爭議處理法第54條2項下列勞工不得罷工:一、教師。---B二、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勞工。---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