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關於促進工作平等措施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
(B)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薪資照給
(C)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六 十分鐘,薪資照給
(D)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 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阿摩幫幫我】評論

(A)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6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B)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