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加油】評論
第 185 條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
【momo】評論
D刑法184 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 之行為客體指公眾交通工具往來之安全設施
【SHUNGHSU】評論
100台上4869判決「飆車」之速度並無一定之標準,如其併排或追逐前車競駛於道路超越限速之「飆車」方式為之,足以生公眾往來交通之危險,自亦屬該條所規定「以其他方法致生往來危險」情形之一種。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25 甲與十幾名同夥在市區以時速 70 公里沿路闖紅燈,飆車競駛。試問依實務見解,甲應 如何論罪?(B)第 185 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39 甲於高速公路上以 200 公里時速與他車競速飆車,若致生往來危險。甲之刑責為何?(B)成立刑法第 185 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並非以速度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