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甲男騎機車上班途中,不小心自後追撞乙女騎乘之機車,造成乙女人車倒地,手腳有輕傷,甲男見乙無嚴重傷害,隨即離開現場。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A)甲僅成立過失傷害罪
(B)甲僅成立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C)甲成立過失傷害罪及肇事逃逸罪
(D)甲成立過失傷害罪及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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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kkcar】評論

補充:第294條(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120247666】評論

違背義務遺棄罪,需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乙僅受輕傷

whappy501】評論

關鍵字:乙手腳有輕傷  甲隨即離開現場  ...

棒!】評論

他是不小心雖非故意 亦使過失 乙酉輕傷 就成立傷害罪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是「違背義務的遺棄罪」,法條內容是:「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syuan】評論

補充1.裁判字號:

howard】評論

補充185-4修法舊法: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罪)新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交通事故逃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