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某生被診斷為發展遲緩,下列對於他的描述哪一項較不適當?
(A)三歲半才學會走路
(B)五歲時只能用單字溝通
(C)他的障礙類別尚無法確認
(D)二年級時才被診斷為發展遲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0986
統計:A(38),B(27),C(166),D(2102),E(0)

用户評論

【用戶】Yihua L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發展遲緩的定義是指未滿六歲的小孩在認知、動作、語言溝通、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與絕大部分同齡孩子相較,有明顯落後或異常的現象。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統計,發展遲緩兒童的發生率約為6-8%。

【用戶】S級教師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 名  稱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第 13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