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a Hung】評論
刑法第310條第3項對於誹謗之事能證明真實者不罰(現應搭配釋字509,有足夠事實證實為真實者不罰)但 涉及他人的“私德”不在此限
【亂改答案~放狗咬人!】評論
(A)國家得基於重大公共利益以法律對商業性言論加以適當限制 ←J623(C)國家應以法律保障人民之媒體接近使用權 ←J364
【偶爾上來看看】評論
沒有毀謗,是誹謗。
【陳琮翰】評論
來,誰來告訴我哪裡有【毀】謗罪快笑死我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