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ling1106】評論
依我國現行法,行政院長經總統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如司法院院長、副院長、 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夢想起飛】評論
總統和行政院院長是自家人所以自己決定就好了....
【Hunter Hsu】評論
用一個簡單的邏輯就能夠記起來:假如今天執政黨並非完全執政,也就是總統與立法院多數立法委員為不同政黨。這種情況下,若任命行政院長還需要立法院同意,那立法委員一天到晚杯葛你的提名就好,只要不是立場偏向多數立法委員政黨的被提名人,不可能被同意提名,這樣行政院長根本也不用想生出來了。
【Tiff】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B)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A)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