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菁菁】評論
為什麼要課予義務
【Lisa】評論
針對行政機關否准程序重開之行政處分,請求作成程序重開的行政處分,所以打課予義務訴訟,因為走撤銷訴訟頂多撤銷否准之行政處分,對於當事人的程序重開請求無實益。
【Lisa Liu】評論
為什麼要課予義務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劉菁菁因為甲據以向國稅局申請依行政程序法...
【Le.King】評論
可參酌:最高行109,判,240內容略以:「⋯又申請人有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時,應先向原處分機關申請重開行政程序,若該機關認為重開不符合法定要件,予以拒絕者,申請人經訴願前置程序後,始得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