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考上吧(不賣詳解)】評論
因為領有證明,但沒有通過鑑定,所以沒辦法取得特教生的資格
【剛】評論
能接受特殊教育的學生必須是學習上有特殊需求且經一般教育仍無效的學生,有手冊不代表擁有特教資格。
【未見就信,信心要有行動】評論
新制(8類)與舊制(16類)身心障礙類別第四類 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第五類 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六類 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法規名稱: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第 7 條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部障礙,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肢體障礙,應由專科醫師診斷;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二、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 -第 8 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稱身體病弱,指罹患疾病,體能衰弱,需要長期療養,且影響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身體病弱,其鑑定由醫師...
【未見就信,堅持下去】評論
新制(8類)與舊制(16類)身心障礙類別第四類 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第五類 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六類 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法規名稱: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第 7 條本法第三條第五款所稱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分或全部障礙,致影響參與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肢體障礙,應由專科醫師診斷;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先天性肢體功能障礙。二、疾病或意外導致永久性肢體功能障礙。 -第 8 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所稱身體病弱,指罹患疾病,體能衰弱,需要長期療養,且影響學習活動者。前項所定身體病弱,其鑑定由醫師...
【Yin Jen Tsai】評論
身心障礙者之分級與鑑定標準(鑑定新制已於101年7月11日開始實施)重度1.兩眼視力優眼在0.01(不含)以下者。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20DB(不含)者。中度1.兩眼視力優眼在0.1(不含)以下者。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5DB(不含)者。3.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0.2以下(不含)者。輕度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民國 102 年 09 月 02 日第 4 條本法第三條第二款所稱視覺障礙,指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