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下列何者,非原告於通常訴訟程序之起訴狀中應記載之事項?
(A)訴訟標的
(B)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C)請求權之個別構成要件事實
(D)當事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3777
統計:A(112),B(1098),C(3229),D(285),E(0)

用户評論

p101423704】評論

訴訟三要素:當事人訴訟標的

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評論

這題依考題之前後體系解釋(?!)仍應為民事訴訟法,不要想成是行政訴訟了。

幫按讚】評論

29 下列何者不是民事起訴狀的必要記載事項? (A)訴訟標的 (B)當事人 (C)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D)因定法院管轄所必要之事項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