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謝謝阿,已上榜,】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李奇樺】評論
二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才對唷 修法了
【周庭】評論
謝謝!
【^_^(謝謝阿摩,已上榜,】評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政府機關提出之議案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先送程序委員會,(再)提報 院會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但.....看完整詳解
【snoopy75smb】評論
(A)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