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有關公民投票法就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置委員21 人,任期3 年,由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
(B)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且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C)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應送行政院備查
(D)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5745
統計:A(703),B(927),C(1531),D(57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自治法規名稱與審查、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訴願審議委員會

用户評論

孫小修】評論

公投法35條: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應送立法院備查

derek801204】評論

已廢止 廢止日期:民國 107 年 02 月 26 日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Jerry】評論

公投法35條

康韋恩】評論

現行公投法規定之中央主管機關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公投法3),其人數為9至11人,1名特任之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其餘為一般委員,4年一任得連任,同一黨籍不得超1/3,均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3),是獨立行使職權的組織

JHIHZUN WU】評論

35條是不是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