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有關姓名及名稱檢核機制,對法人客戶之姓名及名稱掃瞄範圍,應包括下列何者? A.客戶 B.客戶及實質受益人 C.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 D.客戶之交易對象
(A)僅 A
(B)僅 AB
(C)僅 ABC
(D)ABCD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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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喵喵e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 8 條金融機構對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篩檢(A)客戶、(C)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B)實質受益人或(D)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

【用戶】喵喵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 8 條金融機構對...

【用戶】小綠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金融機構對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基礎方法,建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    稱檢核政策及程序,以偵測、比對、篩檢客戶、客戶之高階管理人員    、實質受益人或交易有關對象是否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    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二、金融機構之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政策及程序,至少    應包括比對與篩檢邏輯、檢核作業之執行程序,以及檢視標準,並將    其書面化。三、金融機構執行姓名及名稱檢核情形應予記錄,並依第十二條規定之期    限進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