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評論
A無觸犯洗錢罪,因其資金來源合法、無犯罪所得;但A觸犯偽造文書罪,因未經同意蒐集員工之身分證件、冒名開戶
【Vulinna】評論
回覆樓上 題目是 冒名辦理小額結匯.....看完整詳解
【110中華郵政已上榜,謝謝】評論
冒名開戶不就犯了洗錢防治法第15條罪則嗎?
【minniecheng10】評論
洗錢防制法 第 15 條收受、持有或使用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一、冒名或以假名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帳戶。二、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三、規避第七條至第十條所定洗錢防制程序。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