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統計:A:10,B:721,C:32,D:14,E:0
難度:非常簡單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B)群眾聚集意圖包圍警察人員,情勢混亂時→得鳴槍制止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規範(內政部警政署105年8月4日警署刑司字第1050005258號函) (五)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鳴槍制止:1.發生暴力犯罪且持續進行時。2.群眾聚集挑釁、叫囂、互毆或意圖包圍警察人員,情勢混亂時。3.犯罪嫌疑人意圖逼近、挾持、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或有其他不當舉動時。4.犯罪嫌疑人意圖駕駛交通工具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或駕駛行為將危及其他人、車時。5.犯罪嫌疑人持有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遵從時。6.警察人員防衛之重要設施有遭受危害之虞時。7.其他治安事件於警察人員或他人有遭受危害之虞時。 2022年10月《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增訂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特定情形,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之時機。下列何者非屬該時機?(A)以交通工具攻擊警察人員時→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 (C)有事實足認持有危險物品意圖攻擊他人時→二、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D)意圖奪取警察人員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三、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 《警械使用條例》第 4 條第一項情形,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一、以致命性武器、危險物品或交通工具等攻擊、傷害、挾持、脅迫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二、有事實足認持有致命性武器或危險物品意圖攻擊警察人員或他人時。三、意圖奪取警察人員配槍或其他可能致人傷亡之裝備機具時。四、其他危害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情況急迫時。
【cherry】評論
13. 2022 年 10 月《警械使用條例》修正,增訂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認犯罪嫌疑人或行為人有特定情形,將危及警察人員或他人生命或身體時,得使用槍械逕行射擊之時機。下列何者非屬 該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