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據「學位授予法」之規定,下列何種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
(A)副學士
(B)學士
(C)碩士
(D)博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1933
統計:A(495),B(89),C(10),D(1),E(0)

用户評論

羅逸柔】評論

第 2 條 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前項各級、各類學位名稱,由各校定之,報教育部備查。

Wwn】評論

並得由大學授予 

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To 3F:分別授與第 2-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設有專科部修讀副學士學位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第 5-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副學士學位、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 分別授予副學士、學士學位。

國教逆轉勝*再戰文行高考】評論

To 3F:分別授與第 2-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設有專科部修讀副學士學位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第 5-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副學士學位、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 分別授予副學士、學士學位。

加油】評論

To 3F:分別授與第 2-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設有專科部修讀副學士學位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第 5-1 條 專科學校及大學附設進修學校修讀副學士學位、學士學位之學生,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有實習年限者,實習完畢,經考核成績合格者, 分別授予副學士、學士學位。

皮諾丘】評論

學位授予法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第 3 條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

皮諾丘(112初等已上榜)】評論

學位授予法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第 3 條學位分副學士、學士、碩士、博士四級。副學士學位由專科學校授予,並得由大學授予;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由大學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