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多少以上?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9392
統計:A(215),B(428),C(5),D(7),E(0)

用户評論

【用戶】pr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及中央與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學校之考績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因該校任一性 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學校或主管機關相關組織未符合前項規定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 完成改組。

【用戶】pr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及中央與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學校之考績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因該校任一性 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學校或主管機關相關組織未符合前項規定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 完成改組。

【用戶】pr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 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及中央與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 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學校之考績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因該校任一性 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學校或主管機關相關組織未符合前項規定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 完成改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