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Zhen Ho】評論
罪刑法定原則: 刑法第1 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 分,亦同。」 足認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有罪刑法定原則之適用。
【我要考上移民官!】評論
(A)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第 37 條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褫奪公權,於裁判時併宣告之。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依第二項宣告褫奪公權者,其期間自主刑執行完畢或赦免之日起算。但同時宣告緩刑者,其期間自裁判確定時起算之。(B)第 1 條 罪刑法定主義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C)第 33 條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
【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評論
下列關於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D(A)褫奪公權為從刑,於主刑裁判之後,另擇期獨立宣告之 -〉X,判決確定日起算(B)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非屬刑罰,不受罪刑法定主義之限制 -〉X,受(C)主刑包括死刑、自由刑、罰金刑和名譽刑 -〉X,沒有名譽刑(D)裁判確定前受羈押者,得折抵同日數之自由刑-〉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