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 Jay】評論
罷免制度並不是用來控制其民代
【皓皓~】評論
補充12樓,如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產生之當選人,喪失黨籍則立馬滾蛋!PS.12樓大大是林老師的學生嗎!?(怎麼上任怎麼滾蛋)
【derek801204】評論
(B)選項參考資料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1號解釋文片段內容又罷免權乃人民參政權之一種,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則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因行使職權所為言論及表決,自應對其原選舉區之選舉人負政治上責任。從而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經國內選舉區選出者,其原選舉區選舉人得以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委員所為言論及表決不當為理由,依法罷免之。
【Little˙E-已上榜。】評論
釋字401中規定:···民國八十年...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評論
補充12樓,如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產生之當選人,喪失黨籍則立馬滾蛋!PS.12樓大大是林老師的學生嗎!?(怎麼上任怎麼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