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如擬擔任國籍法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應如何辦理?
(A)應一律先申請內政部許可
(B)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C)只須於就(到)職之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即可
(D)應於就(到)職前完成喪失該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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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fang】評論

1F  應該是20條

daniel】評論

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B)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pupu已上榜】評論

國籍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B)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