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關於行政處分之附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對裁量處分得為附款
(B)行政處分附款不得違背行政處分之目的
(C)行政處分附款應與處分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D)附解除條件之行政處分,於條件成就時,須待行政機關為廢止,始失其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5
統計:A(1),B(0),C(0),D(7),E(0)

用户評論

107高普社會行政雙榜】評論

停止條件: 條件成就,行政處分即發生效力。解除條件: 條件成就,行政處分即失其效力。 效開始 = 停止  條力結束 = 解除  件(開庭姐姐)

歐巴斯基-109年已放棄國】評論

我的記法XD停止條件: 條件成就,行政處分即發生效力 -  法庭(發、停)解除條件: 條件成就,行政處分即失去效力 -  師姐(失、解)

yuhsuan】評論

附解除條件:行政處分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EX:某工程公司因承包一項需要大量勞力之工程,申請主管機關准予雇用外籍勞工,主觀機關准其所請,但附帶規定如因故停工或工程完成80%時,所有外籍勞工均應解雇遣返,則為附解除條件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