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關於公務員之義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B)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C)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D)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非營利事業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38889
統計:A(1),B(4),C(8),D(23),E(0)

用户評論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本題要仔細看,(D)應改為=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職務。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公務員服務法 §14-1)=不得擔任與職務相關「營利」事業職務。公務員服務法 §13 第 2 項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A)公務員服務法 §14 第 1 項 前段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B)公務員服務法 §14-2 第 1 項 前段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C)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規定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D)選項的非營利是錯誤的。 

Andy】評論

D)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公務員在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相關之營利事業職務。

金榜題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