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Li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5條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授權明確性原則係指法規命令於形式上須有法律之授權,且授權法律須明確表明母法授權之「內容」、「目的」與「範圍」。
【pin】評論
(A)授權明確性:係指法規命令必須明列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及其立法精神,始符合憲法第23條以法律限制人民權利的意旨。(B)內容明確性: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係指行政行為之內容,應可以辨識為何機關所為之行政行為。(C)比例原則:是源自德國,為歐陸法系國家所採用的違憲審查模型。 當認為某項法律或行政措施可能有違反憲法的疑慮時,就可以用比例原則來檢驗其是否違憲。可分為以下三種 (1)適當性原則手段必須能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亦即,行政行為必須能有助於行政目的之達成。(2)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在同等有效之手段當中,必須選擇最小侵害之手段,亦即,在能達成行政目的諸多行政行為當中,必須選擇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