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下列公法上之爭議,何者得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
(A)立法委員選舉無效事件
(B)政黨違憲解散事件
(C)公務員依考績法之免職事件
(D)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0198
統計:A(152),B(97),C(4009),D(34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0000000000000000、行政法1、行政訴訟

用户評論

Chioujyhhaur6】評論

不是還有智慧財產爭議

Kawabanga】評論

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1.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2. 選舉(罷免)訴訟: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3.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4. 律師懲戒事件。5. 刑事補償事件。6. 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7. 公務員懲戒事件。8. 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

Aiakos Lee】評論

還有一個個智慧財產法院總共9個行政訴訟法第2條,其他法律規定外口訣:憲刑公關免賠費律制

Ardyn Lee】評論

還有一個個智慧財產法院總共9個行政訴訟法第2條,其他法律規定外口訣:憲刑公關免賠費律制

Minjing Jing】評論

稍微補充一下,關於公務員懲戒法的免職v.s.公務人員考績法的免職之間的差別~~~參考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2844-8628e-1.html公務員懲戒法之免除職務之懲戒處分,與公務人員考績法之免職處分之區別?公務員懲戒法第11條規定:「免除職務,免其現職,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所稱「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係指發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效果,並依同法第38條規定,於政務人員亦適用之。又上開法律效果為其他人事法規所適用,例如: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審計人員任用條例第11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條、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1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1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

summer】評論

23 下列公法爭議,何者得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