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i】評論
(A)著作權法第9條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B)著作權法第10-1條依本法取得之著作權,其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式、概念、原理、發現。(D)著作權法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令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A)憲法、法律、命令亦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標的 (B)著作權法不僅保護於著作本身,亦包含著作中涵蓋的概念、原理 (C)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D)著作權必須要在創作完成之後向相關機關申請權利保障
【Loveo Huang】評論
(A)憲法、法律、命令亦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標的 (B)著作權法不僅保護於著作本身,亦包含著作中涵蓋的概念、原理 (C)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D)著作權必須要在創作完成之後向相關機關申請權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