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蓁】評論
(C)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我要考上四書】評論
政黨違憲解散…. ?
【miniorq】評論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其一、解釋憲法案件。(D)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A)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B)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C)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對於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