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我國之憲法修改程序為何?
(A)由總統提出修憲條文,交由立法院出席委員 4 分之 3 之決議即通過
(B)立法委員 4 分之 1 之提議,4 分之 3 之出席,及出席委員 4 分之 3 決議即通過
(C)立法委員提出憲法修正案後,再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 即通過
(D)行政院提出憲法修正案後,交由立法委員 4 分之 3 之出席,及出席委員 4 分之 3 決議即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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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srwzz】評論
正確(C)立法委員提出憲法修正案後,再經...
【消特111 已上榜】評論
憲增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
【讓我上榜媽的拜託】評論
憲增 第 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