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行刑權因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犯殺人罪,宣告無期徒刑,其行刑權時效期間為 40 年
(B)乙犯強盜罪,宣告 5 年有期徒刑,其行刑權時效期間為 30 年
(C)丙犯竊盜罪,宣告 2 年有期徒刑,其行刑權時效期間為 15 年
(D)丁犯誹謗罪,宣告拘役 40 天,其行刑權時效期間為 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5152
統計:A(5),B(3),C(8),D(17),E(0)

用户評論

【用戶】哥割戈擱胳疙歌 (被阿偷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追訴 vs 行刑    開始 = 犯罪 (狀態終了) vs 判決 (保安處分結束)    死刑/無期 = 30 vs 40    有期 3-10 = 20 vs 30    有期 1-3 = 10 vs 15    有期0-1 / 拘役 / 罰金 / 專可沒收 = 5 vs 7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刑法第84條(行刑權之時效期間)

【用戶】馬明輝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依刑法第84條第四款規定,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者,行刑權時效期間為7年。D「拘役」40天(未滿一年),答案的「5年」要改成「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