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下列有關幼兒發展遲緩(developmental delay)概念的敘述,何者錯誤?
(A)大多是針對零到六歲幼兒的發展狀況做檢測
(B)先天遺傳或後天不利的文化、環境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發展上的遲緩
(C)評估後有兩項發展商數(development quotient)低於 100,或其中一項低於 80,即顯著遲緩
(D)指與一般同齡幼兒相較,在認知、語言、動作、人際及情緒等方面有發展落後或異常的現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7667
統計:A(173),B(43),C(1967),D(84),E(0)

用户評論

win770619】評論

孩子的某項能力,若有二次在不同時間所作之發展商數均小於80,或四種能力中,有一種發展能力之商數小於70

陳怡君】評論

在發展評估上,也包括了四大尺度:粗、精細動作、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發展(接受性與表達性)、社會性及生活自理適應能力等發展表現。  此四種不同之發展面貌,如同以四枝水彩筆,在已有的外觀輪廓下,彩繪出多彩多姿的生命特質,使人迴異於其他動物。  輪廓外觀會隨時間及成長而逐漸改變,同樣地,色調也會隨著成長而產生多樣的變化。什麼是兒童發展遲緩?簡單地說,發展遲緩就是上述四大發展能力的評估結果,有一種或一種以上明顯遲緩現象。  如同生長體位之正常、偏差或異常,須以其身高、體重、頭圍之測量結果,在同齡、同性別小孩之生長曲線圖上去排列、找尋其百分位來判斷一樣,發展狀態的評估,也須以四大能力發展...

Lyla】評論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3 條 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5【補充】1. 可用"學前發展檢核表"篩檢2. 在一定時間內未達正常幼兒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