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恩100分】評論
要注意到題目所依據的法源噢~【藥師法】第19條藥師交付藥劑時,應於容器或包裝上記明下列各項:不用年齡!!!也不用電話 !!! (雖然衛教時都會說可以打電話問噢XD)標記藍色的第三四項在藥師法為必要,但在藥事法第20條,為非必要記明項目【藥事法】第18條藥事人員受理處方後,應確認處方合法性、完整性與處方期限有效性前項確.....看完整詳解
【禾禾吧液太辣】評論
小小統整樓上大大:)
【不讀書,靠拜拜】評論
個人覺得比較容易搞混的是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18、20條 及 藥師法 第19條(藥師法第19條和醫師法第14條幾乎相同)有顏色的部分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