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ano0623】評論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四條 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之起迄日期,第一學期為八月三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二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許茹琄】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3條 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所定每學期,第一學期為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第二學期為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宋以涵】評論
最佳解是錯誤的喔~正確的是2F 第一學期為八月三十日至翌年一月二十日,第二學期為二月十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持之以恆】評論
小雨天 高一下 (2014/06/09) 18 教保活動日期:第一學期8/30~1/20;第二學期2/11~6/30幼教法施行細則的第13條:每學年度的第一學期是8/1~1/31;第二學期2/1~7/31被騙了!教保活動日期!!!
【葉佳】評論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一袋米扛幾樓】評論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 4 條
【西瓜】評論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一學期~8/30-1/20第二學期~2/11-6/30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一學期~8/1-1/31第二學期~2/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