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決定前是否應讓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
(A)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B)有必要時始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
(C)參與競爭者提出申請始提供表示意見之機會
(D)為避免弊端,一律不予表示意見之機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726
統計:A(5213),B(668),C(150),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締結行政契約、行政程序法期限整理
用户評論
【Tiff Zeng】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38 條行政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為人民,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時,行政機關應事先公告應具之資格及決定之程序。決定前,並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