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有關公務員行為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員須服從上級命令,縱使明知命令違法,仍可作為阻卻違法事由
(B)公務員之行為已獲不起訴處分者,機關仍得為懲戒
(C)公務員違法行為已受懲戒者,即無須負刑事責任
(D)國家負賠償責任後,皆應向行使職務之公務員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8709
統計:A(176),B(3247),C(162),D(381),E(0)

用户評論

白漾漾】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第32條 同一行為已為不起訴處分或免訴或無罪之宣告者,仍得為懲戒處分;其受免刑或受刑之宣告而未褫奪公權者,亦同。

今天也要加油】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22條: 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 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也就是說: 可能有刑法上或行政法上的不法情事,但最後不受刑罰或行政罰,仍得為懲戒處分;而如果非因刑法或行政法上之不法情事,而受懲戒,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嗎?)國家賠償法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nn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nn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nn受損害者亦同。nn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D選項,分兩層看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