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oletta35055】評論
德國應該不是兩輪投票制國家喔~兩輪投票制採用國家:
【蕭子喬】評論
一、偏好投票制:為一種絕對多數決1.選民一偏好排序候選人(123)2.開票時,候選人得50%「第一偏好」即當選3.未有人超過50%,則將「第一偏好」最少的候選人刪除,將票轉給「第二偏好」候選人4.直到某候選人得50%選為止→多數黨組政府→不可能出現結果受候選人之間協定之影響(策略性投票、棄保效應)e.g.澳洲、愛爾蘭二、兩輪投票制:一種絕對多數決1.單一選區選民一人投一票2.第一輪投票結束後,如若未有候選人超過50%,則前兩高票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3.此時被淘汰的小黨會加入立場相近有進入第二輪投票的大黨組聯盟4.第二輪投票採用「簡單多數決」結束後,選出候選人→有機會發展多黨制e.g.法國國會與總統選舉、三、強迫投票制1.強迫公民領票、投票,或到投票所報到的措施2.因秘密投票,無法禁止公民投無效票3.投票率一般非常高e.g.阿根廷、澳洲、比利時、巴西、新加坡、瑞士、土耳其、北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