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下列何者原則上不得為查封?
(A)債務人之名牌皮包
(B)債務人獲頒贈之十大青年獎章
(C)債務人已發表之發明
(D)債務人之名牌跑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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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omi】評論

(B) 債務人獲頒贈之十大青年獎章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第 二 章 關於金錢請求權之執行第 二 節 對於動產之執行第 53 條左列之物不得查封:一、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所必需之衣服、寢具及其他物品。二、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職業上或教育上所必需之器具、物品。三、債務人所受或繼承之勳章及其他表彰榮譽之物品。四、遺像、牌位、墓碑及其他祭祀、禮拜所用之物。五、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一個月內收穫者。六、尚未發表之發明或著作。七、附於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為防止災害或確保安全,依法令規定應設備之機械或器具、避難器具及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