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關於公務人員申訴、再申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向服務機關為之
(B)公務人員離職後,即不得提起申訴
(C)申訴之對象為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
(D)公務人員不服機關之申訴函復者,得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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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的Roy】評論

第 7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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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77 條公務人員對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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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條(C)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B)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第 78 條(A)申訴之提起,應於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為之。(D)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