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何種物品得主張留置權?
(A)承租人之所有財物
(B)承租人自租賃契約開始後所取得之物
(C)承租人之任何不動產
(D)置於該租賃之不動產內之承租人之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8879
統計:A(47),B(87),C(31),D(186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選擇題、民法筆記1
用户評論
【happyachia】評論
第 445 條 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置於該不動產者,有留置權。但禁止扣押之物,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僅於已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及本期與以前未交之租金之限度內,得就留置物取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