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幸運草】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差一階的爭議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同一階的爭議,由共同上級處理
【熱血消防員Mei】評論
【整理】同位階,處理方式:1. 中央 & 地方 → 立法院2. 縣 & 鄉(鎮、市) → 內政部不同位階,處理方式:1. 直轄市 & 直轄市 or 直轄市 & 縣(市) → 行政院2. 縣(市) & 縣(市) → 中央主管機關3. 鄉(鎮、市) & 鄉(鎮、市) → 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