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評論
刑法 第121條(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 第122條(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盧妍蓁】評論
補充考題公務員甲收受作為職務對價的汽車一輛,市價 500 萬元,並接受多次飲宴招待,市價約值 15 萬元。甲對汽車沒有興趣,得手後隨即依市價轉售。其後收賄事發,有關本案所得財產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汽車雖經轉售,仍應沒收相同品質之汽車一輛(B)汽車已經轉售,飲宴招待已經下肚,均不能沒收(C)汽車售價與飲宴價值,均應追徵(D)汽車轉售無法沒收,僅得就飲宴價值追徵答案B下列有關受賄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作為賄賂之對價,僅限於違背職務之行為 (B)賄賂與作為對價之職務,不得僅有概括性之對價關係 (C)因受賄所得之不正利益,不得追徵其價額 (D)作為賄賂對價之職務行為,不包含不作為在內答案C某警察局小隊長甲與其經營...
【snoopy75smb】評論
原答案B請修改為E。刑法 第 121 條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