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述五項訂製旅遊行程(Tailor Made)設計原則。(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7671
統計:A(27),B(75),C(1693),D(30),E(0)

用户評論

藝幻】評論

第二十三條(指定管轄~原因及程序)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接上級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或受訴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  一、有管轄權之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使審判權,或因特別情形,由其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  二、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法院者。  直接上級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前項指定由再上級法院為之。  第一項之聲請得向受訴法院或直接上級法院為之,前項聲請得向受訴法院或再上級法院為之。  指定管轄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解釋/判例】29年聲144*44年台聲30

a29849321】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16條(指定管轄之情形)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接上級行政法院應依當事人之聲請或受訴行政法院之請求,指定管轄:   一、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因法律或事實不能行審判權者。   二、因管轄區域境界不明,致不能辨別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者。   三、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行政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   前項聲請得向受訴行政法院或直接上級行政法院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