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on5624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1144條 (白話)跟第一順序同為繼承,平均跟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同為繼承,二分之一跟第四順序同為繼承,三分之二無第一到第四順序,全部C)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兄弟姊妹同為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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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第1144條 (白話)跟第一順序同為繼承,平均跟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同為繼承,二分之一跟第四順序同為繼承,三分之二無第一到第四順序,全部C)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或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兄弟姊妹同為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