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甲將其所有之電腦出賣給乙,並約定甲可以繼續使用該電腦。關於該電腦所有權之移轉,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A)甲可以將電腦交付給乙,使乙取得直接占有,以移轉所有權
(B)甲與乙間,無須踐行登記之程序
(C)甲與乙間’得訂立使用借貸契約,使乙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D)因甲繼續使用該電腦,故無須交付,完成買賣契約時,所有權自動移轉於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統計:A(2),B(1),C(3),D(9),E(0)

用户評論

【用戶】w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761 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用戶】familyhong66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還是可以簡易交付. 但仍要雙方讓與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