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甲開車闖紅燈,撞死正一邊過馬路一邊滑手機之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主張乙若專心過馬路,就會看到甲的車,故乙對損害之發生與有過失,甲無須賠償
(B)如果甲受僱於丙公司,負責送貨,甲於送貨途中撞死乙,則乙之配偶丁得向丙求償
(C)乙之配偶丁安葬乙後,得向甲請求賠償喪葬費
(D)乙之配偶丁得向甲請求慰撫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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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河童大大】評論

補充相關民法法條 第 192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損害賠償適用之。 第 193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聲請,定為支付定期金。但須命加害人提出擔保。 第 194 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看完整詳解

黃雷夢(停用)】評論

(D)§194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

鄧豆子】評論

第 184 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