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A 有限公司之股東有甲、乙、丙共3 人,各分別出資30 萬元、10 萬元、10 萬元,甲為公司董事。若章程規定,甲有3 表決權、乙有1 表決權、丙有1 表決權,則當公司擬再增資50 萬元時,應經下列何種方式決定之?
(A)由甲決定之
(B)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之
(C)須經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
(D)須經2 人以上股東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69676
統計:A(20),B(154),C(333),D(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司發起人與訂立章程、公司法(有限公司)、刑法理論,屬於罪責(有責性)
用户評論
【Sunny Boo】評論
有限公司 §98~§113 第 106 條公司增資,應經股東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前項不同意增資之股東,對章程因增資修正部分,視為同意。有第一項但書情形時,得經全體股東同意,由新股東參加。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