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太太】評論
明知,不得阻卻違法,.....觀看完整全★,...
【牛奶】評論
中華民國刑法第21條第2項:「依所...
【杜孟儒】評論
題目:公務員明知上級之命令違法,仍依所屬...
【PH】評論
中華民國刑法第21條第2項:「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阻卻的意思,就是排除。阻卻違法事由,即是排除違法性的事由,換言之,就是正當化事由。常聽到的事由,例如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或者依法令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