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下列何者屬於間接法源?
(A)判例
(B)自治規章
(C)條約
(D)憲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39394
統計:A(31),B(0),C(2),D(0),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努力天保佑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一.直接法源:即指由特定機關依特定程序所制定,具備法條形式,直接組成法律的資料,發生法律效力者,又稱「成文法法源」。包括: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創制法與複決法。二.間接法源:即經國家之承認,始發生效力的法源,又稱「不成文法源」。包括:習慣法、判例、法理、學說、解釋、外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