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承擔其債務之契約,該債務承擔契約自何時起,對債權人發生效力?
(A)自債務承擔契約合意時
(B)自債務人通知債權人時
(C)自第三人將債務承擔契約之證明文件交付債權人時
(D)經債權人承認債務承擔契約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0),B(4),C(6),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Hank C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 第 301 條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者,非經債權人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
【用戶】愛作夢的魚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民法 第 301 條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者,非經債權人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