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關於民事訴訟代理人之委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民事訴訟行為,均須委任訴訟代理人為之
(B)於上訴第三審之訴訟,上訴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C)經對造之許可,當事人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D)訴訟代理人之委任,僅得以書面為之,言詞委任均不生委任效果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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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 於上訴第三審之訴訟,上訴人原則上...

【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由司法院定之。第 69 條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但當事人就特定訴訟於委任書表明其委任不受審級限制,並經公證者,不在此限。第 466-1 條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

【用戶】蘇逸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C法律上指產生爭訟行為時,雙方當事人對彼此的稱呼。如:「對造人」、「對造律師」。

【用戶】萬晉宏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 民事訴訟行為,原則須委任訴訟代理人為之,例外經審判長之許可,當事人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B) 於上訴第三審之訴訟,上訴人原則上...

【用戶】志聰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許可準則,由司法院定之。第 69 條訴訟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訴訟行為時,提出委任書。但由當事人以言詞委任,經法院書記官記明筆錄,或經法院、審判長依法選任者,不在此限。前項委任或選任,應於每審級為之。但當事人就特定訴訟於委任書表明其委任不受審級限制,並經公證者,不在此限。第 466-1 條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

【用戶】蘇逸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C法律上指產生爭訟行為時,雙方當事人對彼此的稱呼。如:「對造人」、「對造律師」。

【用戶】萬晉宏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 民事訴訟行為,原則須委任訴訟代理人為之,例外經審判長之許可,當事人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