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請依營造業法相關條文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營造業應於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向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營造業登記、領取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始得營業。依第 19條規定,承攬工程手冊之內容,應包括那些事項?(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8603
統計:A(52),B(159),C(88),D(216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院-法務部

用户評論

陳雅琪】評論

第四二二條(調解之陳述或讓步不得為裁判之基礎)調解程序中,調解委員或法官所為之勸導及當事人所為之陳述或讓步,於調解不成立後之本案訴訟,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404條 (聲請調解之事件)不合於前條規定之事件,當事人亦得於起訴前,聲請調解。有起訴前應先經法院調解之合意,而當事人逕行起訴者,經他造抗辯後,視其起訴為調解之聲請。但已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不得再為抗辯。民事訴訟法 第 404 條 相關法條